• 2024-05-08 14:39

北美保守评论

North American Conservative Review

加里牧师讲道:律法的重要性(罗马书第七章)

义 工

3 月 30, 2024

证道:Gary Hamrick / 房角石教会 / 2024.03.17
视频翻译制作:本刊视频翻译组 / 2024.03.29
文字整理:刘象潜 / 2024.03.29
发稿:2024.03.31

《罗马书》第七章第4节,我要读这一节经文作为今天查考《罗马书》第七章的引子经文,这是第4节,保罗这样写道: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在此加上下划线“……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即耶稣),叫我们结果子给神”。这是保罗在第4节中所说的。如果你上周来过这里,你可能还记得我曾向你提过,《罗马书》的前五章都是关于位置性的,关于我们的地位,我们在基督里是谁,这是前五章。

《罗马书》第六、七,八章,我们现在所在的部分都是关于操作性的,关于我们如何为了基督来过自己的生活。

因此,保罗在前五章层层递进,讲述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如何,第六、第七和第八章讲到实践,就是我们为基督而活的生活方式。

保罗在第七章中谈到的一件事是:神的律法在当今信徒的生活中仍然起到什么样的角色,如果它还在的话?

毕竟保罗在第4节中说过,正如我刚刚读给你们的,我们“在律法上是死了”。他说,因着你们在基督里,你们在律法上也是死了。保罗的意思是,就称义而言,我们已经死于律法对我们的辖制?

让我换个方式来说,遵守律法永远无法使我们与神和好,我们得以称义的唯一途径,即与神和好的唯一途径,是藉著相信耶稣基督。

因此,保罗预料到由此将产生一个问题,那问题就是:既然我们现在处于恩典之下,就好像我们不再捆绑于律法,我们已和基督连结了,我们都在恩典之下,难道律法是坏的吗?那或许我们根本不需要律法,也许律法与我们已完全无关了,总的来说,也许我们应该把我们的生活从旧约圣经中彻底解脱出来。

所以来看看保罗是如何预料这个问题的,如果你再往下看第七章第7节,他在第7节说: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

律法不好吗?律法没有必要了吗?然后他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断乎不是!”

他说,恰恰相反,“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第8节,“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现在他这么说的意思是,在律法明确规定是非之前,我并不对所有事情都具备真正的良知,仅对某些事情有良知。而一旦律法出台,我就得阅读它,我的罪就被定了。

我也意识到我已经死了,我就像真的死了一样,因律法使罪复活,换句话说,它凸显了我生命中的罪,它让我意识到,我已经死了!我是死的,因为我是个罪人。

因此,在第10节,他说,“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著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他在第12节写道,“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

注意这三个词:神圣、公义和良善,因此,在第七章中,保罗将要给我们三个理由,说明为何神的律法是公义、圣洁、良善的。

当我说“神的律法”时,我指的不仅仅是“十诫”,(虽然)当我们想到神的诫命时,那是最熟悉的。实际上旧约圣经中有600多条命令,包括训词、典章、律例和诫命等,你可以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它们,但总共多于600条,而不仅仅是“十诫”。

所以问题就是:这些诫命在我们当今的生活中起着什么作用?呃,我们晓得的一件事是耶稣说过,“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马太福音15章11节),因为出口的反应了心里的问题。

福音书说,这样耶稣就宣告了所有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律法在饮食方面不再具有约束力。好吧,那方面的律法(本来就是)为了将我们引向基督,但是神的道德准则仍然完好无损。

因此,神的律法很重要,保罗将在第七章中告诉我们关于神的律法的三个特别的重要性。

如果你在做笔记,这是第一点:它解释了什么是罪,正如他在第7节所说。再看看你的圣经,在第7节的后半部分:
保罗说,
“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我就不知何为贪心”。他举了个例子,“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而“不可贪心”的确是十诫之一,这是第十条诫命。

贪心意味着嫉妒地渴望不属于你的某样东西或某人,这是一种嫉妒的渴望不属于你的东西或人,而神说,不可那样做,保罗在此说,我要对你说实话,直到我看到律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我才意识到这一点。

有些对错我们甚至不需要神的律法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为什么呢?因为神赋予了我们祂的良心。每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创造的,我们接受了来自于神的良心,即对一些基本事物的是非认知。

若想证明这一点,你看,以谋杀为例,人不一定要是基督徒,他不必踏进教堂就能本能地意识到那是邪恶的,对吧?

你去问街上从未进过教堂、从未打开过圣经的普通人:谋杀是对还是错?(他会回答)谋杀是错的。

哦,顺便说一句,杀人与谋杀是不同的,我们现在不是在进行那场辩论。我这儿指的是谋杀,毫无意义地夺走他人的生命,不是出于自卫、或任何与战争或执法有关的事情,好吧?公然谋杀别人而已。

朋友们,多数人都知道那是错误的,那些不知道这是错误的人被称为变态狂,对吧?而他们知道这是错误的,是因为神造我们时给了一颗从神而来的良心。

但是保罗说,神给我的良心对有些事情却不是那么清楚,是必须藉着我读圣经才能真正明白的,因为圣经里讲得很清楚。因此,对于保罗来说,“贪婪”就是一个例子,直到我读到“不可贪心”之后,我才真正知道那是违背神的罪。

我敢肯定保罗会这样说:有时候我会站在街角然后会开始贪恋别人的战车,它停放在那儿,既漂亮又闪亮,还连接着马匹,我太喜欢它的(超大)马力了!我太想拥有那辆战车,我需要驾驶那辆战车,我希望那战车是我的!他说我甚至都没有意识到那是错的,而实际上我正在嫉妒别人拥有的战车。

他说有时候我会走进一家罗马的零售店,比如那家“业余说客店”。顺便说一句,格林家庭参加了第二场的敬拜,史蒂夫·格林是霍比罗比百货店(Hobby Lobby)的总裁,我的妻子是其公司的忠实拥趸。

无论如何,保罗会像这样说,我走进一家零售店,我看到所有这一切我希望能拥有的美妙的东西,我太想能拥有这一切了!我真的不满足,我想要这一切。他说,直到(神的律法)清楚地写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贪心。他说,一旦我看到罪被清楚写明,律法的重要性就是向我揭示了我身上的罪。

现在我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通过神赐给我们的良心,我们会理解并辨别某些事,而其它的事,必须清楚写明(方能令人明白),比如说“饶恕”。

当我们受到委屈、伤害、背叛时,饶恕对我们来说并不是自然而然会发生的,我们自然而然地会想报仇、报复、怀恨在心、无法释怀。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神说,我要你饶恕,除非(律法)清楚写明这一点,否则我们可能不会真正认为那是得罪神的。

这并不是律法主义,在新约圣经《歌罗西书》第三章第13节,神是这样说的:“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

这是神的诫命,但有时这很难做到,当有人真的深深伤害了我们或背叛了我们时,原谅并不容易,然而神说,我要你饶恕。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看到,我这样说是出于同情心,而不是出于论断,你可能会看到庭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判有罪,在案件的量刑部分,有时允许家属发表受害人后果陈诉,我们有多少次看到人们走上讲台,出于伤害或悲痛,他们有时会说一些话,比如对罪犯说:“我永远不会饶恕你!”“我希望你在地狱里烂掉!”

你知道,我从未有类似他们的经历,我能听见他们的痛苦。

但现实是,如果他们不饶恕,他们将和罪犯一同被关在监狱里,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他们会被关在苦毒的监狱里,而痛苦将会从内到外将他们活活吞噬!而我的心总是想为他们祷告。

再说一次,我并不是说饶恕很容易,但是你看,神想要给我们的是最好的,祂想让我们得自由!

当别人伤害我们、背叛我们、得罪我们、损害我们时,如果我们不饶恕,我们最终将成为自己苦毒的囚徒。

“饶恕”这个词本身,把它想成“向前交托”,我们把其向前交托给神,我们说:神啊,靠自己的力量我无法做到,但祢呼召我要饶恕,就像祢饶恕了我一样,那是个十分艰巨的任务。我想得自由,因为我不想被此人对我所做的事所捆绑,所以主啊,我要饶恕就像祢饶恕我一样,我不一定感觉得到(饶恕),但我这样做是出于律己,因为祢呼召我这样做,我相信祢会帮助、治愈我的心,我把这个人交给祢,我要饶恕对方。这是神呼召我们去做的事情,除非我们读圣经,并看到祂向我们解释什么是罪,否则我们不会真正明白。

第二点,保罗说,律法的另一个重要性是它显出了我们里面的罪。当我们阅读圣经并明白神的律法(即道德准则)时,我们自己的罪便开始显露出来。现在我把第15至23节打出来,

我来读给你们听,不过我(通常)使用新国王詹姆斯版本(NKJV)圣经做教导,但此版本的语言有点难度,所以我觉得最好还是用英语标准版本(ESV),下面我读的是ESV版,保罗这样说: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你们当中)是否有人有时候对此感同身受?

保罗说,“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即在我的灵里)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即肉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在“交战”处加上下划线,“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即肉体中)犯罪的律。”

回到第二点,让我解释一下我们刚刚读到的内容,为了真正理解他所说的,我们必须了解神是如何创造我们的。

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神创造每个人都是“三合一”的,即我们都具有”灵、魂、体”。

非常有趣的是,神是一位神,但以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显现祂自己,祂创造了我们每个人(都有)灵、魂、体。

魂是思想、意志和情感的所在,基本上,魂的本质具有思考、推理、感受、相信等能力,真正反应了”你是谁”。你的魂与灵有着千丝万缕、永恒的联系,事实上,有时在圣经中,“魂”和“灵”这两个词有好几次是互换使用的。但基本上,魂反应了”你是谁”的本质,具有思考、推理、相信、智力等能力,以及情感方面的那部分。

灵是你非物质的那部分,非肉体的、比你肉体本身活得更长久的那部分,你的灵与魂将永远长存,问题是它们要去哪里,要么在天堂与主同在,要么在地狱与主分离。

因此,灵和魂是相连的,灵是非物质的、非肉体的部分,但所有这一切都寄居在一个身体之中,即那个物质性的肉体里。顺便说一句,你的肉体不是永恒的,你的肉体最终会腐烂、死亡、回归尘土。

圣经说,对于信徒来说,我们将会得到一个荣耀的身体,就像耶稣所拥有的那样,那将是另一次学习圣经的题目。

但这就是我们作为“人”的基本细分:灵、魂、体,灵与魂共同居住在一个肉体内,肉体会死亡,而灵与魂则永存。

因此,在你成为基督徒之前,在你把信心和信任放在主耶稣身上之前,是不存在争战的。

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中写到的关于“交战”的这一部分,当你不是基督徒时,就不会有争战,因为(此时)你的灵、魂、体是相当和谐的,你只是在做你想做的事,随心所欲地生活,你天天在过节,正如福來雞快餐店(Chick-Fil-A)的口号:”My pleasure!”(“荣幸之至!”)你懂了吗?是“我很享受”(”my Pleasure”)!

我很喜欢福來雞快餐店,我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再这么说了。“荣幸之至”、“荣幸之至”,好了好了,谢谢你,我懂了,你很荣幸。但事实就是这样,一个不认识基督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很享受”。

当一个人得救了,战争就打响了。因为当你得救时,当你信靠耶稣时,你的灵就会重生,但是它被困在一个还未重生的肉体里。你的灵魂想要取悦神,你的灵魂爱神,想要做正确的事情,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中所说的。

你的灵魂想要取悦神,但你的肉体仍然倾向于那些不敬虔的恶欲。不是所有肉体上的欲望都是不敬虔的,只有那些罪恶的嗜好是不敬虔的。

所以你的灵魂想要讨神喜悦,但你的肉体却想用不敬虔的恶欲取悦自己,两者之间岂不是要争战吗?

所以灵与肉之间有摩擦,有争战。有点像,有点象一颗狗的心却在猫的身体里,明白吗?猫是你黑暗、邪恶、污浊的一面,(笑声)黑暗的……

好吧,我知道我将会收到一些(抗议的)电子邮件,你身上的黑暗、邪恶、污浊的部分高视阔步,好像这是你的领土,你不需要听命于任何人。那是一只猫,对吧?它的意思是,我才不管你说什么,喵!对不对?那就是你里面的那只猫,不是吗?

顺便说一句,上个月,我和泰莉在埃及,当我们穿越帝王谷时,那里有所有法老的坟墓,有一位埃及学家在那里从事其中一个挖掘工作,他把我叫过去说:“我给你看点东西”,我说,“好啊”。他的手机上有些他们在某次挖掘中发现的东西,

然后他给我看了所有这些照片。他说,在其中一座墓中,我们发现了80只木乃伊猫,因为古埃及人喜欢他们的猫,他们想把它们带进死后的世界。他给我看了手机上所有这些木乃伊猫的照片。

我坐在那里看着这些照片,我心想,我终于找到了一只我喜欢的猫:木乃伊猫!木乃伊猫,就是它!但是你还有一颗狗的心:你的里面有一颗狗的心,好吧?在猫那个趾高气扬,想为所欲为的身体里,你还有一颗狗的心,一颗爱耶稣的狗的心,对吧?

对吧,狗爱耶稣,狗很忠诚,这只狗很善良,很亲热,而且听话,狗听从主人的命令,对吗?所以你有狗的心,猫的身,好吧?就是这样子……

现在你们当中有些人真的懂了,对不对?我想帮你们弄明白,免费的帮助。所以事情是这样的:当我用神的律法之完美标准来衡量自己的生活时,它就暴露了连我自己都没有真正注意到或不愿意注意到的东西。

你有没有在读圣经的时候觉得它把你赤露剖开?你读圣经时你会想:哇,主啊!你读到一节经文或一个谈到某件事的故事,你会意识到那是我呀。

神正用这经文这故事来暴露我们内心的罪,这样我们就可以认罪并与祂和好。

因此,朋友们,我们需要神的律法,因为道德准则可以帮助我们看到我们心灵深处的东西。

听着,《诗篇》第十九篇第7-8节: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

因此我们需要神的话语,来暴露了我们内心的罪恶。我本来想把这篇讲道命名为“杀死猫”,但我觉得这周我不需要更多的电子邮件了。

好吧,(现在讲)第三个重要性,也是最后一点,然后我们举行圣餐礼。

第三点,它表达了我们对救主的需求:当你阅读律法时,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我们对救主的需求。请看保罗在第24节和第25节所写的,《罗马书》第七章第24节: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记住这个问题,我们将稍后再谈;然后他给出了答案,第25节:“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他说,我的挣扎在耶稣那里找到了答案。

现在(我们来谈)他问的这个问题:“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在第一世纪,当保罗写这封信时,这封信的收件人会比我们今天更能理解他的意思。

因此,让我介绍一下他写这句话的背景:他说,“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有一种古老的罗马习俗,对我们来说是古老的,在保罗那个时候,它是时髦的,罗马诗人维吉尔其实对此有过记述,所以,这不是随意捏造的,生活在公元前一世纪的维吉尔记述过,他谈到在当时有这样的情形,罗马人有时会这样惩罚杀人犯(你做好心理准备了吗?)就是把被谋杀之人的尸首,绑在凶手的背上,凶手必须随身携带那具腐烂的尸体,直到那具腐烂尸体的尸病转移到他身上,杀死了他。

这就是保罗在这里的意思:谁能把我从身上这腐烂的尸体中救出来?我的肉体一直与我争战,我想取悦神,但我好像背着一具腐烂的尸体,它要置我于死地。哦,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他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我的主耶稣会帮助我。

你明白吗?他在说,“我无能为力,但耶稣会帮助我”。耶稣会帮助我,在这场争战中我得依靠祂。

现在来看,在《罗马书》第六章中,没有提到“圣灵“一词,

在第七章,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读的,只有一次提到“圣灵“这个词,而在第八章中,“圣灵“一词被提及了21次!

因为他很快要来到第八章,在那里他将讨论耶稣会如何帮助我们,因为祂把祂的灵赐给了我们!而圣灵的工作与信徒的生活将帮助我们过上讨神喜悦的生活!

阿们!我们现在来举行圣餐礼。

原视频链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e51mOVUo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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