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22 07:09

北美保守评论

North American Conservative Review

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五):31-38問(含音頻視頻)

义工

4 月 20, 2022

作者:畢成鵬 / 2022.04.20

一、引言 

前面,我們先講完了基督的道成肉身,基督的三重職分,基督的降卑和升高,以及聖靈實施救贖的工作。這一講,我們結束小要理問答的第一部分“我們當信什麼”的最後八個問題。 

我們傳福音,通常要慕道友對福音有回應。有些人有回應,有些人剛硬,拒絕福音。我們傳福音,聖靈會藉著神的道呼召人。真正的呼召,乃是聖靈的工作,稱之為“有效的呼召”。被神有效呼召的人,會產生悔改和信心。他們因蒙神的恩召,就帶來各樣屬靈的福氣:稱義、得兒子的名分和成聖等。 

這一講包括的具體內容如下: 

  1. 「有效的恩召」是什麼? 
  2. 何謂「稱義」? 
  3. 「得兒子的名分」是什麼? 
  4. 「成聖」是什麼? 
  5. 今生的福樂 
  6. 信徒離世的時候,從基督得著什麼益處? 
  7. 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又從基督得著什麼益處? 

二、「有效的恩召」是什麼? 

問31:「有效的恩召」是什麼? 

答:有效的恩召是
(1)神的靈所完成的工作
(2)使我們覺悟自己的罪惡和苦境
(3)又光照我們的心使我們認識基督
(4)並更新我們的心志
(5)借以勸服我們,叫我們能接受在福音中所白白賜給我們的耶穌基督。 

經文: 

(1)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1:9) 

(2)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徒2:37) 

(3)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 

(4)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36:26) 

(5)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約6“44-45) 

第一、呼召的一般認識。神的呼召,可分為幾類: 

(1)福音的呼召/gospel call:呼召所有人聽信福音、歸向基督(大使命)。許多人拒絕福音的呼召。 

眾人哪,我呼叫你們。我向世人發聲,說,愚昧人哪,你們要會悟靈明。愚昧人哪,你們當心裡明白。(箴8:4-5)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 

(2)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聽見純正的福音,信靠福音的人,就是被有效呼召的人,也是被聖靈重生的人。 

(3)事奉的呼召/ministry: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羅1:1) 

(4)職業的呼召/vocation:在神的護理下,祂呼召人從事一項職業或婚姻關係(工作中與神同行)。 

這彎曲悖謬的時代,教會充斥了各樣的假教師和異端邪說。真牧人,乃是傳講全備的福音。傳全備福音,神的道透過聖靈的工作,使人對有效呼召產生回應,這些人乃是基督的真門徒。 

對摻水的福音感興趣的人,就是假信徒。當今的傳道人傳摻水的福音,很受人的歡迎。這些假教師給神的教會輸送了大量的偽信徒,就是尚未重生的 “信徒”。 

哪些對異端邪教有回應的人,就走在異端的迷途中,很難悔改真理。 

另外,對所有的信息都不感興趣的人,大概就是宣稱自己是神,或者無神論者了。 

第二,有效的恩召。現在,我們回到傳講真福音的話題。 

首先,為什麼有些人會接受真的福音?因為他們被有效恩召(呼召)了。拒絕福音的人,當時未被有效呼召。 

「有效的恩召」的定義,包括以下幾點: 

(1)有效恩召是聖靈所完成的工作。
(2)聖靈使我們覺悟自己的罪惡和苦境(認罪)。
(3)聖靈光照我們的心使我們認識基督(認識救主)。
(4)聖靈更新我們的心志(重生與悔改)。 
(5)借以勸服我們,叫我們能接受在福音中所白白賜給我們的耶穌基督(回轉和歸信)。 

其次,那「有效的恩召」如何工作的呢? 

(1)聽福音的人,都是死在罪惡過犯中,沒有任何人會喜歡福音而回應呼召。因為福音在世人看來,是愚拙的。(參林前1:21)
(2)福音佈道會中,聖靈行奇妙的大能,使有些人重生:醒悟、新造、死的靈性復活。(參弗2:5-10;約3:4-7) 
(3)被聖靈重生的人,覺得十字架的福音扎心,產生認罪悔改的心,繼而歸信基督。(參徒2:37;帖前2:13)

那,問題來了:有些人真的想要救恩,但聖靈卻不重生他們,或者,有些人不要救恩,聖靈卻迫使他們重生,這樣合理嗎? 

(1)世人都活在罪中,抵擋神和十字架的福音,沒有人明白屬靈的事。(參弗2:1;林前2:10-11) 
(2)沒有人想要福音。真的想要救恩的人,都是已經被聖靈重生的人。 
(3)聖靈會強迫人相信嗎?不會!聖靈重生人,不是強迫,而是 “新造”,除去原來的“石心”,賜一顆“新心” 
(4)人被聖靈重生後,屬靈的瞎眼開了,看見福音的真光,就認自己的罪,渴望救贖,因此就產生悔改和歸信基督的信心。 

在大陸,有一個極端教派,叫 “哭” 重生派。他們強調一個重生的人,必須連續哭三天三夜,否則,就沒有重生。這是很荒唐的教導。 

關於被重生的人,情感上的反應,要看得合乎中道。一方面,被聖靈重生的人,情感的表現可能很強烈,也可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要強調“情感”的表面作用,因為重生是深層的工作。 

另一方面,也不要壓制人的情感和責任。人必須對福音有悔改和歸信的回應。經上說: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 

三、何謂「稱義」? 

問32: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可以在今世得著什麼益處? 

答: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在今世所得的益處就是(1)稱義、
(2)得兒子的名分
(3)成聖,並因著這些在今世所帶來的一切福樂。 

經文: 

(1)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 

(2)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5) 

(3)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 

問33:「稱義」是什麼? 

答:「稱義」是
(1)我們從神白白領受恩典的動作,神借此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惡
(2)接納我們在祂面前為義人
(3)這都因為祂將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義,而我們只是憑信心接受而已。 

經文: 

(1)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7) 

(2)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5:13)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問32,論道有效的恩召帶來今生的益處:稱義(Justification)、得兒子的名分(Adoption)和成聖(Sanctification)。以下分別討論。 

“稱義”的教義要回答:一個罪人如何在神的面前稱義,脫離咒詛和苦境?因為在神的眼中,世人都犯了罪。(羅3:23)

神是完全公義的,如何稱一個罪人為義呢? 

答案是:神在基督裡稱罪人為義。一則, 我們的罪和咒詛跪算給耶穌基督。(參林後5:21)二則,基督的義跪算給我們。(參林後5:21)神在基督裡看我們是無罪的,因為基督代替我們守全了律法。 

注意:“因信稱義”不是說我們的信心使我們稱義,因為“人的信心”在得救上沒有任何的功勞。是神稱我們為義。祂看見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心,祂才稱我們為義。“人的信心” 不是稱義的基礎,唯獨基督的十字架是我們稱義的根基。信心就如乞丐要飯的碗,乃是承載 “義” 的器皿。 

另外,稱義是一次性完成的: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如何知道一個人被稱義呢?除非一個人悔改信主,否則這人沒有被稱義。 

那,常說的一次得救(稱義),就永遠得救(稱義)嗎?是的。如果一個人真的重生、認罪悔改,信靠基督,活出基督,那他就有得救的地位,永不改變。因為這是神的應許。真的“稱義”或得救的人,必須行出神所要求的善來,就是信心的果子(稱義的結果)。 

四、「得兒子的名分」是什麼? 

問34:「得兒子的名分」是什麼? 

答:「得兒子的名分」是
(1)我們從神白白領受恩典的作為
(2)我們因此被收納算為神眾子的一員,有權享受神眾子一切的特權。 

經文: 

(1)就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約壹3:1) 

(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8:17) 

這裡,注意幾個要點: 

第一,並非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僅有部分人是神的兒女。 

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約8:44上) 

第二,世人都活在撒旦的權下,乃是屬靈的孤兒。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2:12) 

第三,因信稱義的人,被神收納,成為神的家中被救贖的一員。

首先,收納成為神家中的一員,乃是神的恩典。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4-6) 

其次,「得兒子的名分」是神的工作,一次性完成的。 

再則,兒子的名分不會失去的。經上說: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奪去。(約10:29) 

並且,我們的心中明白我們是神的兒女。經上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最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祂是神。我們被收納為神的兒女,但是我們永遠不是神! 

五、「成聖」是什麼? 

問35:「成聖」是什麼? 

答:「成聖」是
(1)我們從神白白領受恩典的工作
(2)祂按自己的形像,更新我們的全人
(3)使我們愈來愈能向罪死,並向義而活。 

經文: 

(1)主所愛的弟兄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後2:13) 

(2)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3-24) 

(3)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4-6) 

在邏輯上,稱義之後,才開始成聖的過程。稱義是一次性的,成聖卻是一生之久。稱義和成聖都是神白白的恩典。人不能使自己成聖。成聖是神的工作。但是,人必須按照神的要求,活出聖潔的生活(人的責任)。 

19世紀末在英國有一個凱西克屬靈運動,其神學影響了世界各地的教會,包括華人教會。其中,產生一種學派,叫 “寂靜派”(quietism)。他們的口號是: let go, let God。意思是:基督徒要放棄自己去追求聖潔和敬虔的操練,簡單的等著,什麼都要不做,讓神自己去做。這種態度看似屬靈,其實違背聖經的教導,無異於屬靈的消極怠工! 

那,如何理解成聖是神的工作,但又是人的努力?就如經上說: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2-13) 

第一,成聖的工作,始於人內心的改變,就是重生。沒有重生得救的人,不可能有成聖的生活。重生完全是神的工作。新人仍然有罪的餘毒,經上說: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9-10) 

第二,成聖的工作是漸進的。聖徒渴慕聖潔的生活會有起伏,是螺旋式上升的。基督徒一直到死,都不可能完全聖潔。重生的人不故意或持續犯罪,因為脫離了罪的捆綁,經上說: 

凡從神生的就不(持續)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持續)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這裡的 “不能犯罪”,乃是指:不能持續地犯罪(he cannot keep on sinning)。保羅也有這樣的掙扎,經上說: 

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節選自羅7:19-25) 

第三,成聖的工作乃是人與神合作的(synergistic):但神是主導的,人討神喜悅,行出神所要求的聖潔。人在成聖的工上有責任,但沒有功勞。經上說: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弗2:10) 

如何知道信徒有成聖的果子?這表現在:
(1)渴慕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越來越多向罪死,向義活。
(2)謙卑。越靠近神的人,越知道自己裡面的黑暗。因為神就是光 

六、今生的福樂 

問36:稱義、得兒子的名分與成聖,在今生所帶給我們的福樂是什麼? 

答:稱義、得兒子的名分與成聖,在今生所帶給我們的福樂,就是
(1)確知神的慈愛、得良心的平安、在聖靈中的喜樂
(2)在恩典上長進
(3)並持守(persevere)在恩典中。
 

經文: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1-2,5) 

(2)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 

(3)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彼後1:10) 

基督徒的這些福樂是漸漸加深的。這些福樂的基礎就是前面討論的稱義、得兒子的名分與成聖。這些是神不變的應許。 

下面分別談得救的確信、恩典的長進和聖徒永蒙保守: 

第一,得救確信(Assurance of Salvation)。基督徒的信心和盼望不是靠人的感覺,而是靠聖經中神的應許(神的話是可信的)。 

苦難時,初信者也許暫時覺得失去神的慈愛;但成熟的基督徒在苦難中會更深地經歷神的愛。經上說: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來11:1-2) 

信心就是仰望神的應許,雖然如今看不見,但是確信神的話不會落空。信心需要操練。 

第二,恩典的長進(Increase of Grace)。經上說: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3:18) 

如何在基督的恩典上長進?基督徒當在真理知識/純正的教義上有足夠的裝備,拒絕假教師,抵制異端,討主的喜悅。 

第三,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Saints)。真的重生的人,一定得救,成為神家中的一員,一生追求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就必蒙神的保守。經上說: 

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30)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9) 

七、信徒離世的時候,從基督得著什麼益處? 

問37:信徒離世的時候,從基督得著什麼益處? 

答:信徒離世時,
(1)靈魂就得以完全聖潔
(2)立刻進入榮耀里
(3)他們的身體仍然與基督聯合
(4)所以暫時在墳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候。 

經文: 

(1)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來12:23) 

(2)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3)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4:14) 

(4)他們得享平安,素行正直的人,各人在墳裡安歇。(賽57:2)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第一,基督徒死後,進入居間/中介狀態(Intermediate State):靈魂與主同在(去天堂),身體在墳墓裡等待主再來的審判和復活。天堂:神居住的地方。耶穌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約14:2) 

第二,神按自己的形象造人:人有物質的身體(塵土)和非物質的靈魂(神吹一口氣)(人性二元論) 

第三,死亡是靈魂和身體的暫時分離。人死後,靈魂不朽,失去了救恩的機會。 

(1)信徒和非信徒:身體都歸於塵土(參創3:19;詩104:29)但是,信徒的身體仍然與基督聯合(聖徒睡了)。 

(2)死後的信徒:靈魂不死,脫離了罪的餘孽,完全成聖,立刻進入天堂。(參路23:43;腓1:23;來12:23;啟14:13) 

(3)死後的非信徒:靈魂立刻進入地獄的煎熬,等待末日審判。(路16:19-31) 

第四,神看重人的身體:身體是神的殿。信徒死後,身體仍然與基督聯合。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原文:內)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伯19:26-27) 

第五,既然罪的工價就是死,那,蒙恩的信徒,為什麼還要經歷死亡? 

(1)死亡的權勢在這個世界暫未被消滅,但將來會。保羅說: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15:26) 

(2)死亡在今生不能掌控信徒的生命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林前15:55-56) 

(3)信徒經歷死亡,有神的美意。乃是為了完全成聖。 

(4)為了福音的緣故,神讓信徒和非信徒都要經歷死亡。末日審判時,信的和不信的人的身體都要復活。信的人進入永生,不信的人進入永刑。 

最後,注意兩種錯謬的信徒死後的教導: 

一則,羅馬天主教的 “煉獄” 說:除少數聖徒外,其他人都進入 “煉獄” 受痛苦,為自己贖罪。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二則,安息日會的靈魂 “沉睡” 說:身體休眠、靈魂沉睡直到末日復活。這顯然違背聖經的教導。 

八、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又從基督得著什麼益處? 

問38: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又從基督得著什麼益處? 

答:在復活的時候
(1)信徒要在榮耀中復活
(2)並在審判的日子,在眾人面前被主承認
(3)又被斷定無罪,全然蒙福,以神為樂
(4)直到永遠。 

經文: 

(1)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太10:32) 

(3)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3:2)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林前13:12) 

(4)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 

第一,基督復活了,信祂的人也必要復活:主再來時,已死信徒的身體復活,進入永恆的狀態(Eternal State)。經上說: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13-14,20) 

第二,墳墓的身體,腐爛成泥土,如何復活?創造萬物的主,在祂凡事都能。(太19:26)聖經說:死人必要復活。 

保羅說: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既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林前15:36-38) 

又說: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林前15:42) 

大原則是:神使死人復活,更新老的身體,成為不朽壞和榮耀的身體。 

第三,主再來時,神如何施行末日審判?按行為審判個人。經上說: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2-15) 

最後,信徒天上的獎賞,就是以神為樂,直到永遠。經上說: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的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6) 

感謝讚美主! 

畢成鵬(來自中國大陸,現居美國) 

2022年4月20日於堪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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