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THE SCRIPTURES AND PRAYER
原著 Arthur W Pink 译者:林伟雄等
不祷告的基督徒是名不符实的。一个自翊信主却不祷告的信徒也没有属灵的生命, 就如一个“胎死腹中”的婴孩虽“生”下来却是没有生命一样。 祷告是圣徒的新生命的呼吸,就如神的话是这生命的食物一样。当主向大马色的门徒见证大数的扫罗确实已经归主的时候,主说,“看哪,他正祷告”(徒9:11)。这个自义的法利赛人过去曾经多次形式上屈膝在神面前“敬奉”,但这却是他第一次真正的祷告。在祷告常常仅是徒有其表的今天(参提后3:5),更需要强调这两者(徒有其表的和真实的祷告,译者注)之间的重要的区别。那些满足于照本宣科地向神说话的人并不认识神;因为圣灵是那“施恩”的,也是那“叫人恳求的灵”(亚12:10)。 重生进入神家的儿女中没有哑巴:“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祂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路18:7)是的,要向他“呼吁”,不是仅仅“说”一段祷告词。
然而,笔者越来越深地感到,主的子民很可能在祷告的实行中得罪神更甚于比他们所从事的其他事情!这宣称会使读者大感惊讶吗?请看吧,祷告本应是真实无伪的,却成了假冒为善!本应是顺服,却成了狂要妄求!本应是破碎心灵的倾诉,却成了例行公事! 我们对于我们所认的罪的感受是多么的肤浅,对于我们寻求怜悯的深切需要也同样不明所以!甚至当神给我们从这些可怕的罪恶中拯救之时,我们的心仍是多么的冷酷,多么的不信,多么的固执,多么的自我满足,我们真是何等可悲!意识不到这些问题存在的人,没有追求圣洁的灵。
神的话应该作为我们的祷告的指南,可叹的是,我们却常常以我们的肉体的意愿成为我们祈求的准则。神赐我们圣经是为了“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7)。既然我们需要“在圣灵里祷告”(犹 20),那么我们的祷告就应该与圣经教导相一致,因为圣灵是全部圣经的作者。同理,我们心里储藏的基督的道是“丰富”(西3:16)还是稀少也决定了我们的祈求能与圣灵的心意吻合多少,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太12:34)。我们的祷告蒙神悦纳的程度取决于神的话语在我们心中蕴藏的多寡,及其对我们里面的人的所行的洁净,塑造和调控的程度。这样,就像大卫所作的那样,我们就可以这样说:“我们把从你而来的献给你” (代上29:14)。
因此,我们的祷告生活的纯净和能力是可用以反映我们研读圣经获益多少的另一个指标。在圣灵的恩膏下的圣经研读应当有如此效果:使我们确知不祷告的罪,向我们揭示祷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有的地位,并且带领我们花更多的时间来到至高者的隐秘处;又能教导我们如何使我们的祷告更蒙神所悦纳,如何恰当地领受祂的应许并按此向祂恳求,如何运用祂的训诲并把它们转为我们的祈求。如果看不到这些果效,那么我们花费在读经上的时间就于我们的灵命益处甚少,反而我们从中所获得的知识只能加重我们日后的定罪。“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这教导适用于其他的方面的行为,也同样适用于对祷告。下面是可以用于审核的七条标准。
1 读经之后,深深意识到祷告的重要性时,灵命得到益处。真要担心,现在的读经者(甚至研经者)并不深信持之以恒的祷告生活对于每日与神相交并与祂同行是绝对必需的,因为持之以恒的祷告生活可使我们从内驻的罪的权势,世界的引诱和撒旦的攻击中得到解救。如果这样的确认真的深入他们的内心,他们怎么不会花更多的时间来面对神呢? “我有太多要做的事情,这使我没空祷告,虽然我也不愿意这样。”这样的回答最为无用! 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都花时间在那些我们认为是必需的事情之上。谁的生活比我们的主还要繁忙呢?但谁又花了更多的时间去祈祷呢?如果我们真正渴望并运用我们现在可用的时间成为神面前的恳求者和代祷者,祂会为我们安排事务的顺序,使我们有更多的时间。
信徒的团体生活状况也明显表现出对祷告的极端重要性缺乏明确认识。神明白地说过,“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太21:13)。请注意,不是“讲道或歌唱的殿”,而是祷告的殿。但是,在今天大部分所谓的正统的教会中,祷告的事奉却是微不足道。现在,传福音的运动和教导圣经的特会还时常可见,但却极少听说专门拿出两个星期来祷告!如果教会的祷告生活得不到加强,这些“圣经研讨会”又能有多大成就呢?但是当圣灵用祂的能力让我们谨记并实行 “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可14:38),“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腓4:6),“你们要恒切祷告,在此警醒感恩。”(西4:2)这些教导,我们就是从读经中得益了。
2 读经之后,感到我们不知道该怎样祷告时,灵命得到益处。“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罗8:26)。在口称信主的基督徒中,真正相信这一点的是多么的少!大多数人的看法是他们很了解应该怎样祷告,也完全明白祷告是他们的职责,只是因为粗心和罪性,所以在履行时失职。但这种概念与圣灵在罗马书8:26的宣告直接相冲突。我们应当意识到这个使人降卑的断言不仅仅简单的指向所有的人,也是特别的对神的圣徒所说的,使徒也毫不犹豫的将自己包括在内:“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如果已经重生的人尚且这样,那么还未重生的就更可想而知!不过,阅读和赞同这节圣经的道理是一回事,但只有亲身体验才把我们的认识带上另一层次,而使我们从心里领会到,神所要求我们做的事,必定需要祂先在我们里面做工,才让我们行出来。
“我常常说出我的祷词,可那真是祷告吗?
我心中所愿是否就与我口中的祷词一致?
把有口无心的祷告 献给永活的神
比起跪拜石头的偶像,一般无异。”
这首诗是作者已经“与主同在”的母亲许多年前教给他的,但是这些字句透察内心的教导仍然使他震撼。若非圣灵直接给予能力,要基督徒祷告就象要他创造世界一样困难,因为真正的祷告是由圣灵唤醒我们的心,让我们看到何为符合祂圣洁的旨意的需要,然后为此奉基督的名向神祈求。“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约一5:14)。但向神求不符合祂的旨意的事情不是祈祷,而是放肆。不错,神显明的旨意可以从祂的话语中得知,但圣经的教导并不像一本食谱那样,用列出各种原料和步骤的方法来指导读者烹饪不同菜式。相反,圣经常常列举出多项原则, 要求我们持续不断地用心灵去实践并求助圣灵向我们显明如何在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应用这些原则。 若读经之后,我们看到切切需要向神呼喊“求主教导我们祷告”(路11:1),并且看到非恳求祂赐我们祷告的灵不可,我们就是从读经中受益了。
3 读经之后,意识到我们需要圣灵的帮助时,灵命得到益处。首先,圣灵能使我们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以我们现世的需要为例。我们时常遇到外在的窘境,被周遭的困难所压,并且渴望从这些试炼中得到解救。 此时我们“知道无疑”自己应该祈求些什么了吧? 不,其实远非如此! 事实上,即使我们自然地渴望解脱困境,我们是这样的无知,我们的洞察力是这样的晦暗,使我们(即使那些良心经过操练的人)不知道神要求我们要如何顺服祂的美意,也不知道祂能怎样通过这些苦难造就我们。因此,神把大多数寻求从外在的试炼中得到解救的人的祈求称为“呼号”,而不是“诚心哀求”(见何7:14)。“谁知道什么与他有益呢?”(传6:12)。啊,我们需要属天的智慧来教导我们真正的现世的“需要”,以使我们为之祷告时符合神的心意。
或许,对上述所说的,应加些补充说明。 根据圣经,我们可以祈求现世的事物(太6:11等),但有三重限制。首先,它们是附带的而不是首要的,因为这些不应是基督徒应该主要关心的事物(太6:33)。属天的永恒的事物(西3:1)才应该是是我们放于首位当先寻求的,因为他们远比现世的事情重要和有价值。其次,现世的事物是从属的,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也就是说,从神那里寻求物质的东西不是为了使我们得到满足,而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的讨祂喜悦。第三,要顺服地而不是命令式地求,否则就是犯了放肆的罪。况且,我们并不知道任何现世的恩慈是否真正地有益于我们的最高益处(诗106:18),因此,我们必须交给神来决定。
我们不但有外在的需要,更有内在的缺乏。其中的一些缺乏可以在良心的光照下被感知,比如说因为罪和各种因为违背自然启示之光(注1)以及律法的明文诫命过犯所带来的不洁和负罪感。 但是,我们的良心其实昏暗,由此而得到的“自知”也不明。 因此,离开圣灵,我们无从发现真正能洁净的源泉。信徒向神祈求时,应该首先解决的问题是他们内在灵命架构以及属灵性情。因此,大卫并不满足于承认他所有的过犯和原罪(诗51:1-5),甚至也不满足于表明无人“能知道自己的错失”, 并求神洁净他“隐而未显的过错”(诗19:12);而是进一步祈求神“鉴查他的内心”,看“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诗139:23,24),因为知道神首先要求的是“内里诚实”(诗51:6)。这样,再根据林前2:10-12教导,我们绝对需要寻求圣灵的帮助使我们的祷告可以蒙神悦纳。
4 读经之后,得知祷告的正确目的,灵命就得到益处。 神至少为祷告指定了三重目的。 首先,祷告是为了伟大的三一神被尊崇。 祷告是我们靠圣子的名以及圣灵的感动和运行来敬拜父神我们的施予者,而且唯独靠圣子的名我们才能到祂面前来。其次,祷告是为了让我们的心谦卑。 神用祷告的方式,把我们带到依赖者的位置上。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只是乞丐,我们的一切,包括自己本身,都是祂施恩所赐,没有主我们就无能为力,无可作为。但是,除非圣灵改变我们,除去我们的骄傲,使神在我们的心灵和思想中具有真正的地位,我们对此的感受(即使是有)是多么的微弱阿。第三,通过祷告让我们获得我们所求的,对我们有益的事物。
非常令人担心的是,我们众多的祷告得不到回答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祷告所求的目的错误和卑劣。我们的救主说,“祈求,就得着”(太7:7),但雅各却对一些人断言,“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4:3)。任何的祷告,如果所求的不是清楚地符合神所设定的目的,都是“妄求”,因而没有意义。无论我们对于自己的智慧和正直如何有信心,如果任由我们自己作主,我们的目标将永远不会和神的旨意相一致。除非圣灵克制了我们里面的肉体,我们那天然的、不能自制的情感就会混杂在我们的请求当中,使祷告失去果效。“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但若非圣灵做工,我们无法让我们的所有的渴望臣服于神的荣耀。
5 读经之后,学会怎样恳求神的应许时,灵命得到益处。祷告必须出于信心(罗10:14),否则神不会垂听,而信心则不能离开神的应许。(来4:1;罗4:21)因此,如果我们不明白神应许要给予的是什么,我们实在没法祷告。神的应许涵盖了祷告的实质也确定了祷告的限度。我们要祷告的是神所应许的事,所有祂已应许的事,不多也不少。“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29:29),但是祂的恩典的启示和祂所宣告的旨意是属于我们的,并且是我们的准则。除了神应许要供给我们的之外,我们并无真正的需要。而且这些供应是在神所特定的方式和限制之下,对我们有益和有用。同理反之亦然,神所应许的一切都是我们所直接需要的,或是供应给基督奥妙的身体的,所以我们作为肢体也与之有关。因此,我们越熟悉神的应许,就越能够理解在这些应许中,神所预备要给我们的良善、恩典和怜悯,就能更好的装备我们,使我们的祷告可以被接纳。
神的有一些应许是普遍性的,而不是具体的;有一些有条件,有一些是无条件的;有一些在今生实现,另一些要在来世发生。我们无法靠自己来明辨哪一个应许最适合我们所处的特别的情况和目前的急需,在祈求时也不知道如何凭信心正确应用这些应许,在神面前恳求。因此,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1,12)或许有人会反驳道,如果祷告蒙神悦纳需要如此之多的条件,如果没有比上述所说的更简捷的方法来正确地恳求神的话,能坚持不懈履行这项职责的人一定寥寥无几。对此,我们的回答是,说这话的人既并不知道什么是祷告,并且似乎也不愿意学。
6 读经之后,学会完全顺服神时,灵命得到益处。 就像前面所说的,神设定祷告作为法令的目的之一是使我们谦卑下来。 我们在神面前的屈膝是谦卑的外在表现。祷告是承认我们无能为力而仰望神作为我们的一切帮助的来源,是承认祂的丰富能够供应我们一切需要。祷告是要将我们“所要的告诉神”(腓4:6);但是请求与命令完全不同。“施恩宝座不是为了使我们能够来到神的面前宣泄我们激情而设立的” (William Gurnall,1617-1679,英国国教教区牧师,作家,译者注)。我们要在神面前陈明我们的情况,然后要让神以祂至高的智慧来指定处理方式。我们绝不该向神指令,或从神那里“索求”什么,因为我们不过是依靠祂怜悯的乞丐。在我们所有的祷告中,我们必须加上,“但是,不是求我的意思,而是你的意思。”
但是信心岂不意味着按神的应许求,并相信会得祂的答案吗?当然是,但这一定要是神的答案。保罗三次求主除去他肉体上的一根刺;但主并没有按他所求的除去肉刺,而是给他恩典使他可以忍受(林后12)。神许多的应许是对众人而言的,而不是具体的。例如,宏观上祂应许了祂普世的教会“有牧师、教师和传福音的”,但是具体上许多个地方上的教会却长时期地为缺乏这些工人苦恼。 神的有些应许是有弹性的普遍原则,而非毫不例外的铁律;例如弗6:2,3所应许的在世长寿(黑体部分译者注)。 即使我们凭信心向神祈求,神也并不限定自己,要祂作为答允所供给的一定与我们所求的相同或类似。 再者,唯独神有权利决定在何时间,何种场合赐予祂的慈惠最为合适。“世上遵守耶和华典章的谦卑人哪,你们都当寻求耶和华…或者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可以隐藏起来。”(番2:3)单单因为“或者”神的旨意是给予我某种今世的慈惠,我就有责任投靠主怀,并且为此而恳求,但是对于所求之事如何成全则要完全顺服祂良善的旨意。
7 读经之后,祷告成为真正和深刻的喜乐时,灵命得到益处。 假若祷告是单单在每天早晚循例念出祷词,那真是件令人厌烦的职责,做完顿觉如释重负。但若是真正进入神亲密的同在(注2),目睹祂的面上的荣光,在施恩座前与祂交通,则是预尝在天国中为我们预备的永恒的极乐。 尝过这种蒙福滋味的人会以这句诗篇说出他的经历“我亲近神,是与我有益。”(诗73:28)是的,对心灵有益,因为使它安静;对信心有益,因为它得以强壮;对灵魂有益,因为它被祝福了。正是因为缺少这种与神在灵里的交流,才是我们的祷告得不到回应的根本原因。“要以耶和华为乐,祂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37:4)
圣灵究竟是通过什么因素祝福我们的祷告使其产生这种喜乐呢?第一,心灵之乐来自以神作为我们的祷告对象,特别是认识并体会到祂是我们的父。因此,当门徒祈求主教导他们祷告时,祂说,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 还有,“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 4:6),这称呼就象孩子与他们的父母一起时所用的亲切的称呼,包含了作为子女对父神圣洁的喜爱。为了安慰我们的心灵和增强我们的信心,圣经又在弗2:18教导我们:“因为我们两下借着祂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了解到我们是在接近我们的父,这给予我们的灵魂何等的平安,保证和自由啊!
第二,通过心中领悟和灵里看见神坐在施恩的宝座上的景象,我们祷告中的喜乐加深了 – 这一景象不是出自肉体的幻觉,而是来自属灵的光照,因为我们凭信心“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来11:27)。 信就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它把信心的正确的对象向相信的人明确地呈现出来。看见神坐在施恩的宝座上的景象必定使灵魂大受激动。 因此,圣经敦促我们 “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做随时的帮助。”(来4:16)
第三,从前面引用的最后一节圣经可以看到,神随时乐意在耶稣基督里向前来恳求的罪人施恩惠,降怜悯, 有此意识,会促进我们祷告的自由和喜乐。 神并无勉强的心需要我们去克服。比起我们乐意接受,祂更乐意给予。 祂是以赛亚书30:18,所描绘的“必然等候,要施恩给你们。” 的那位“耶和华”。 是的,祂等候被寻求;等候我们凭信心来抓住祂乐意祝福的心意。祂的耳朵永远向义人的呼求敞开。那么“就让我们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10:22)“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4:6,7)
注1: 原文: sins against light and nature and the plain letter of the law. 这里light and nature代表什么,不容易完全理解。但是,从结构上来看,这与神特别启示中显明的律法是相对应,所以这应该指的是自然启示中能让人可以知道的神的道德律的部分, 自然启示之光(light of nature), 可能是原作者笔误,而出版机构校对时作者已故,无法更正。比如,同性恋在不知道神的立法的人当中,也知道是违背 Nature (Rom 1:26, Against nature 逆性). 注2:原文 “into the conscious presence of God” 我们所选择的译法,是亲密或是专注的同在。意思都是,我们不单只是进入与神同在,而且是神在这个时间里面,“专心”地与我们沟通。因为从广义上来说,既然神无所不在,那当然我们任何时间都是与神同在。这里认为神特别专注地与我们相交是根据诗篇一百三十九 “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宝贵”等经文所得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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