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05 14:55

北美保守评论

North American Conservative Review

最高法院开始审理密西西比保护胎儿案 可望推翻罗伊案裁决

义工

12 月 2, 2021

“他们将召回堕胎”:反堕胎者对最高法院审理可能推翻罗伊案充满希望

作者:Charlene Aaron /《基督教广播网新闻》/ 2021.12.01
编译:约瑟 / 2021.12.01
发稿:2021.12.02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最高法院的案件上,这起案件将对无数儿童的生命产生巨大的影响。

周三上午,大法官们将听取关于密西西比州一项保护子宫内儿童的开创性法律的辩论。

该法律禁止15周后的大多数堕胎。在联邦法院阻止该禁令后,该州要求高等法院裁决该禁令是否符合宪法。这是对1973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直接挑战,该判决使堕胎在美国合法化。

前计划生育诊所(Planned Parenthood Clinic)主任、反堕胎活动家阿比·约翰逊(Abby Johnson)告诉《基督教广播网新闻》(CBN News):“这可能是近50年来第一次,未出生的孩子在子宫中真正得到保护。”

“罗伊诉韦德案” 规定隐私权包括堕胎权,并警告阻止妇女终止妊娠可能对她们的健康有害。在1992年 “凯西诉计划生育诊所”(Casey v. Planned Parenthood)案(编者注:应该是 “计划生育诊所诉凯西”)的判决中,最高法院认为妇女已经开始依赖堕胎。

前密西西比州州长菲尔·布莱恩特(Phil Bryant)在听证会前夜告诉CBN新闻:“联邦政府告诉各州,你们不能规范堕胎,你们不能做任何事情来保护密西西比州未出生的人。我们都知道这是错误的。”

在罗伊案判决之后,美国的堕胎人数激增,1990年达到了160万。古特马赫研究所(Gutthmacher Institute)的最新调查显示,每年有86.2万名婴儿被堕胎。

可是美国堕胎合法化的令人心碎的后果仍然存在,自裁决以来,共有超过6200万未出生的婴儿被堕胎。

然而,约翰逊对此充满希望。她说,高等法院的法官应该考虑有关子宫内生命的科学进步。

她说:“与1973年相比,我们现在对未出生的人类孩子了解得更多了。我觉得这些法官将被迫遵循科学,说堕胎是一种不好的产品,当发现一种产品不合适或被发现是一种不好的产品时,该产品将被下架,被召回。所以,我的直觉是,堕胎这种产品将会被召回。”

美国生命联合组织(Americans United for Life)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凯瑟琳·格伦·福斯特(Catherine Glenn Foster)告诉CBN的 “信仰国度”(Faith Nation)栏目,如果罗伊案不被推翻,法院仍然可以支持密西西比州的法律。

福斯特解释说:“在这种情况下,这可能是本案最可能的结果。法院可能会推翻罗伊案的裁决。最高法院可以推翻密西西比州的法律 —— 我不认为这会发生 —— 但我确实相信至少要支持这项法律,如果不能完全推翻罗伊案,至少要采取措施推翻罗伊案。”

马丁·路德·金博士的侄女艾尔维达·金(Alveda King)相信祈祷会改变一切。

说:“潮流正在转变,所以,我和许多人都在祈祷,希望最高法院法官的心能够融化。他们只会做正确的事,维护真正的正义。”

布莱恩特说:“这是一场真正的灵魂的运动。上帝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在这些人身上按下了他的手,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定。”

与此同时,众多专家提交了支持和反对多布斯的 “法庭之友” 简报,包括摄政大学法学院(Regent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该学院正在呼吁大法官们考虑采取联邦主义的方式。这意味着各州应该被允许自行规范堕胎。

原文链接:https://www1.cbn.com/cbnnews/us/2021/december/they-will-recall-abortion-pro-lifers-hopeful-as-supreme-court-hears-case-that-could-overturn-roe


阿利托大法官让拜登的副检察长为种族主义的联邦最高法院判例辩护

作者:Kylee Zempel /《联邦党人》/ 2021.12.01
编译:约瑟 / 2021.12.01
发稿:2021.12.02

乔·拜登(Joe Biden)总统*的司法部副部长周三在 “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堕胎案的口头辩论中,为最高法院一项支持州政府实施种族隔离的恶劣先例辩护。

美国司法部副部长伊丽莎白·普利洛加(Elizabeth Prelogar)认为 “计划生育诊所诉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以遵循先例、结合先例的原则,正确地维护了 “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判决。她说,如果大法官仅仅根据认为罗伊案的判决是错误的而推翻它,这对法治将是有害的。这导致撒母耳·阿利托(Samuel Alito)大法官就错误的先例向拜登任命的人施压。

Alito was just pissed': Trump's Supreme Court breaks down along surprising  lines - POLITICO

阿利托问:“你的论点是,一个案子永远不能因为它严重错误而被否决吗?”

普利洛加说,各州至少必须提出有实质意义的新论点或新情况,以证明有必要推翻判决。

阿利托说:“真的吗?所以,假设1897年 ‘普莱西诉弗格森案’ (Plessy v. Ferguson)重新展开辩论,那么一切都没有改变,” 他指的是在1896年发生的一件骇人听闻的案件,它让州政府实施的种族隔离政策变得神圣不可侵犯。“难道现在还是不能说,’在它被宣布的那天,那就是一个极其错误的决定,现在它应该被推翻’ 吗?”

普利洛加承认说:“在判决的那天,它确实是极其错误的。” 但她拒绝说,如果其他一切都没有改变,就应该仅仅根据它的法律依据推翻它。相反,她对1954年最高法院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的判例提出申诉。该案裁定,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违反了第十四条修正案,推翻了普莱西案的裁决。

阿利托问道:“那么,你的答案是,我们需要从1896年到1954年的所有经验,来认识到普莱西案的判决是错误的吗?” 把他最初的问题加倍了。

普利洛加再次承认这个案子是错误的,但指出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 是一个补救措施,她说遵循先例原则的所有因素会导致普莱西不可避免地被推翻,因为这一判决 ”违背了任何合理依赖的概念”,“不是一个可行的规则。”

“嗯,有很多对普莱西的依赖,” 阿利托反驳道,并指出南方 “整个社会基于白人至上的理念”。

阿利托再一次尝试了他最初的问题 —— 在坚持堕胎先例的情况下,普利洛加无法让自己承认,那些案件因为是极其错误的而应该被推翻。

普利洛加说:“这个法院从来没有在仅仅基于判决错误的结论的情况下推翻先例。它总是应用遵循先例的因素,并且同样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值得推翻。如果遵循先例有什么意义的话,它意味着那种广泛考虑所有相同的是否保留或放弃一个先例的论据本身,是一个额外的先例层,需要依赖并能形成一个稳定的法治基础。”

换句话说,就像罗伊案一样,尽管普莱西案的判决令人震惊 —— 而且在该案中是种族主义的 —— 普利洛加为它被维持了近60年而辩护,只是因为它是先例。

在最高法院考虑对多布斯案做出裁决时,让我们希望大法官们能站在未出生婴儿和宪法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拜登任命的人和种族主义判例法的立场上。

本文作者凯莉·泽佩尔(Kylee Zempel)是《联邦党人》的助理编辑。

原文链接:https://thefederalist.com/2021/12/01/justice-alito-made-bidens-solicitor-general-defend-racist-scotus-precedent-plessy/


卡瓦诺:将罗伊案交还给选民将使最高法院回归“中立”

作者:Madeline Osburn /《联邦党人》/ 2021.12.01
编译:约瑟 / 2021.12.01
发稿:2021.12.02

Kavanaugh: Returning <i>Roe</i> To Voters Would Return The Supreme Court To ‘Neutrality’

最高法院助理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预计将在 ”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一案中成为决定性一票,他在周三的该案口头辩论中指出,历史上不仅有推翻最高法院 “严重” 错误决定的历史先例,而且这样做,法院可以恢复其 “中立”。

在法庭上向律师提问时卡瓦诺说:”由于宪法中没有堕胎权,因此宪法对堕胎是 “中立” 的。这意味着堕胎应该是一个由各州或国会决定的问题,他建议法院应该保持 “在堕胎问题上谨慎中立,既不支持选择(堕胎),也不支持生命(反堕胎)”。

“为什么要由法院来做仲裁者,而不是由国会、州立法机构、州最高法院、人民来解决这个问题?” 卡瓦诺问道。“在密西西比州、纽约州、阿拉巴马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答案各不相同,因为这关系到两种不同的利益,而这些州的人们对这些利益有不同的重视。为什么这不是正确的答案呢?”

美国司法部副部长伊丽莎白·普利洛加(Elizabeth Prelogar)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法院已经 “正确地认识到这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而基本权利的本质是,它不是由州立法机构来决定是否尊重它们。”

对于遵循先例原则 —— 即法院应该坚持过去的裁决 —— 的争论,卡瓦诺说:“我认为,历史讲述的故事与人们有时假设的有所不同。”

他列举了一些 “本法院历史上否决先例的最重要案件”,包括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Brown v. Board)、“贝克诉卡尔”(Baker v. Carr)、“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Miranda v. Arizona)、“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Lawrence v. Texas)和 “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Obergefell v. Hodges)。卡瓦诺说,如果最高法院在这些案件中遵循遵循先例原则,“这个国家将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生殖健康中心(Center of Reproductive Health)的律师朱莉·里克曼(Julie Rikelman)辩称:“认为先例是错误的,这一观点永远不足以推翻该先例。” 她说,密西西比州需要一个 “特殊的理由”。

然而,卡瓦诺说,如果最高法院认为 ”罗伊诉韦德案“ 设定的先例是 “严重错误的”,那么 “为什么最高法院的实践历史不表明正确的答案是回到中立的立场呢?”

本文作者马德琳·奥斯本(Madeline Osburn)是《联邦党人》主编。

原文链接:https://thefederalist.com/2021/12/01/kavanaugh-returning-roe-to-the-states-would-return-the-court-to-neutrality/


本刊评论: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以7:2对 ”罗伊诉韦德“ 案做出裁决,裁定: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提供了一项 “隐私权”,保护孕妇选择是否堕胎的权利。

但它也裁定,这项权利不是绝对的,必须与政府保护妇女健康和保护产前生命的利益相平衡。法院通过将国家对堕胎的管制与怀孕的三个阶段联系起来,以解决这一平衡问题:在第一个阶段,怀孕的第1到第12周,胎儿不具有“母体外存活性” (viability),政府完全不能禁止堕胎,所以孕妇可在与医生讨论之后自行决定是否堕胎;在第二个阶段,怀孕第13周开始至第27周结束,政府可以限制堕胎,只允许以保护孕妇健康为目的的堕胎;在第三个阶段,怀孕第28周开始至临产,胎儿具有母体外存活性,可以完全禁止堕胎,除非母亲的生命或健康遭遇危险。

这项裁决推翻了许多美国联邦和州的堕胎法,正如本文提到的,导致了美国每年超过86万例堕胎,造成了总计超过6200万名胎儿的死亡,并在美国引发了一场持续的全国性辩论,争论的焦点在于以下几点:

1)第十四修正案保护的隐私权是否包含妇女的堕胎权?未出生的胎儿,是否受宪法第14条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保障?

2)如何确定胎儿何时具有 ”母体外存活性“?是否胎儿能够存活之前禁止堕胎的规定、法律都是违宪?

3)宗教和道德观点在政治领域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在1992年的 “计划生育诉凯西 “案中,最高法院重申了罗伊案的裁决,即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受宪法保护,但放弃了罗伊案的12周框架,而采用了基于胎儿生存能力的标准,并推翻了罗伊案要求政府对堕胎的规定应根据严格审查标准进行审查的规定。

2018年10月,时任密西西比州长菲尔·布莱恩特签署了该州一部禁止堕胎的法律,将禁止堕胎的时间向前推到了受孕第15周。几个小时后,生殖权利中心(the 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在美国密西西比州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3月20日,法院下达临时限制令,阻止了15周的禁令,为期10天。11月,联邦法院下达永久禁令,无限期地阻止密西西比州15周的堕胎禁令。12月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上述判决。

2020年6月,密西西比州将此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昨天,联邦最高法院开始审理此案。

作为基督徒,我们确信神通过《圣经》向我们启示的真理,那就是所有胎儿,不管在哪个妊娠阶段,都是神按照祂的形象所造,都是尊贵不可侵犯的。不管在哪个妊娠阶段,胎儿都有存活的可能,罗伊案的三阶段方案剥夺了第一、第二阶段胎儿生存的可能,是违背基督教信仰的;”堕胎权“ 从来就不在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保护的 ”隐私权“ 范围之内。因此,1973年罗伊案的裁决是完全错误的,应该被彻底推翻。

我们为阿利托大法官昨天对拜登司法部副部长的精彩质问击节叫好!虽然美国采用的英美法体系是案例法,但是美国的司法实践也显示了有错必究的勇气,支持堕胎自由的自由派人士想要以案例法的所谓原则来维持罗伊案的不可动摇,已经在第一回合就遭到了惨败。

从技术层面上看,密西西比堕胎法从本质上并没有试图推翻所谓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支持 “堕胎权” 的裁决,也没有试图推翻 “三阶段” 的处理框架,而是在孕妇 “堕胎权” 和胎儿生存权的较力中,往前推进一步,试图让法院认定从第15周起,胎儿就具备了 ”母体外存活能力“,从而禁止此后的堕胎。目前的最高法院虽然有可能推翻罗伊案中第十四修正案对所谓 ”堕胎权“ 的保护,不过很可能搁置这个问题,而仅仅专注于下面的 ”三阶段“ 框架,因为密西西比没有推翻 “堕胎权” 的诉求。

他们也似乎不会完全推翻 ”三阶段“ 的框架。如果他们接受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认定从第15周起,胎儿就具备了 ”母体外存活能力“,这已经是一个维护胎儿生命权的重大进步了,但依然保留了对15周内胎儿的堕胎权,罗伊案依然没有被彻底推翻。

目前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当中,托马斯大法官和阿利托大法官是最坚定的反堕胎者,一定会支持密西西比堕胎法;从以往的投票记录来看,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也应该支持密西西比;川普总统提名的3位大法官按理都应该支持密西西比,但是从昨天卡瓦诺大法官的言论来看,他这一票有点悬,而戈萨奇大法官和布雷特大法官则应该会以按照科学进步做调整的名义支持密西西比把禁止堕胎时间前推的法律。因此我们对密西西比最终获胜持审慎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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