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05 09:38

北美保守评论

North American Conservative Review

也谈如何理解并应用圣经的正义和公平

义工

11 月 14, 2020

作者;李承宇牧师

北美保守论坛几天前发表了一篇袁岱青牧师对林永健牧师不久前引起争论的一次主日讲道的批评文章。

袁牧师从解经的方法论上反驳了林牧师的一些因解经错误而造成的一些政治观点上的偏见。
袁牧师对于三个重要的概念 – 公义、正义(和合本通常翻译成公平)、公平(和合本翻译成公正,今天通常翻译成平等,参诗篇 99:4)– 给出了精辟的基于圣经的解释。对于帮助弟兄姐妹正确理解圣经中关于社会公义和公平的真理非常有益。

但袁牧师基于时代论(dispensationalism)解释马太福音 25:31-46 却是值得商榷的。这一段是社会福音者最喜欢的一段经文, 这些人认为基督徒最重要的责任(之一)就是社会关怀, 特别是照顾那些贫穷的、有需要的人和弱势群体。袁牧师依照时代论的解释,将那些“小子们”解释为启示录中提到的主再来之前大灾难时期的 144,000 犹太人, 并认为这些犹太人是宣教士。所以他认为这段经文不能应用于教会时代。
首先我们先澄清一点:这种经典时代论的解经今天已经不被大多数圣经学者所接受, 包括坚持时代论神学最重要的圣经学院 – 达拉斯神学院。另外, 即使这样的解经是正确的, 我们也仍然要问这样的问题: 主的这个绵羊和山羊的比喻如何应用在我们今天的教会中。无论如何解释这段经文, 没有基督徒可以说因为这是写给大灾难时期的人的, 所以这段经文今天和我现在无关。

对于袁牧师所坚持的时代论的理解, 有两个明显的问题。在解释这两个问题之前, 我们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解经原则, 就是以经解经。

应用以经解经这个原则必须依照 一个次序:

首先考虑要参照的经文是同一本书。这里, 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用马太福音的其他经文作为参考的基准来解释这段经文, 而不是首先考虑保罗书信或者启示录的经文作为首先参考的基准。

其次就是同一个作者写的内容。比如解释保罗书信, 那么仅次于同一封信要参考的就是保罗自己写的其它书信。

然后是同一个体裁的内容, 比如保罗的13 封书信的相互参考的价值大于福音书;四福音书相互参考的价值大于书信等等。

然后是同一时代的作品,比如同为第八世纪的先知以赛亚、弥迦、何西阿、阿摩司书相互参考的价值大于耶利米、以西结等一二百年以后的先知书。

再接下来就是两约 – 旧约和新约。旧约首先参考旧约, 新约首先参考新约(新约引用旧约是另外的考虑)。最后才是考虑整本圣经。

在这样的原则下,我们来看时代论对于这段经文的解释。首先,这种理解是将“万民”(32 节)的民解释为外邦人。这个词原文的确是指外邦人, 但不是一定指外邦人。而同样的短语“万民”出现在 28章19节。通常我们理解这个大使命时,不会将犹太人排除在“万民”之外。实际上使徒们显然不这样认为, 因为他们首先是向犹太人传福音的。所以同样的短语(原文完全一样), 在25 章这里也不应该排除犹太人。但时代论的解释在这里将外邦人和犹太人做了机械的切割,将 25 章和 28 章的“万民”做不同的解释, 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这样的理解是不合适的。

其次, 袁牧师仅仅解释了“最小的”。但主的原话是“我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这里的关键是修饰语“我的弟兄们”。庆幸的是,主并不是第一次提到“我的弟兄”, 主在 12 章就已经提到过,而且还定义了什么人是主的弟兄 –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12:50)。而时代论认为这里指犹太人, 甚至是启示录提到的 144,000人, 并且认为这些人是宣教士,这是相当随意的臆测,而且和基本的解经原则矛盾。

马太福音25章这里最小的指的就是最普通的一个信主之人。这是最自然的理解。那么这段经文能够支持社会福音吗? Bottom line 是, 根据上面的分析, 主这里说的不是万民中最小的/最有需要的/最弱势的,而是说我弟兄中最小的。再根据以经解经的原则,主这样讲的原因最有可能的是所谓的大诫命 – 约翰福音 13:34-35: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 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换句话说,在绵羊和山羊的比喻里,主强调的是弟兄姐妹之间的彼此相爱,而不是博爱的思想。

最后提一下两个重要的问题。

第一是神学问题: 这个比喻意味着行为称义吗?

第二是应用问题: 这一段可不可以应用在基督徒的社会责任方面?

这里我不想仔细分析第一个问题,因为那将需要很大的篇幅。但袁牧师的文章里提到的解经原则旨意: 神学一致性的原则意味着对第一个问题是否定的回答。作为一个比喻体裁的经文, 从这一段里不可能得到“天堂都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结论。这是最最基本的关于救恩神学的教义问题, 我相信林永健牧师绝不会不明白。我也希望林牧师本人能够澄清一下他这样讲的意思。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应用上,我认为这段经文可以作为基督徒应该做社会关怀的经文支持。但在应用这段经文的时候, 我们必须仔细分析应用的条件。圣经不是神学论文, 圣经都是在一定的背景下写下来的。我们读圣经会发现,圣经的确一直强调社会责任和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申命记10:17-19;14:28-29;15:1-11;24:19-22; 加拉太书2:10;雅各书 1:27)。 上帝被称为“孤儿的父,寡妇的伸冤者”(诗 68:5)。基督徒的确应该多做社会关怀。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了解相应的背景。在旧约时代, 孤儿寡妇这样的群体是真正没有生存能力的人! 古代男人是劳动力, 男人是家庭生活的来源,如果丈夫不在了, 孤儿寡妇就面临着生存的困难。这就是为什么拿俄米在丈夫和儿子死后要回到以色列。因为摩西的律法保证以色列人有义务看顾没有生存能力的寡妇,而摩押没有这样的律法。所以在圣经时代,孤儿寡妇这样的弱势群体是真的需要被帮助。这和今天的情况是完全不一样的。到了保罗时代, 情况有了变化,有些人并不是没有能力而是选择了游手好闲。 这时保罗绝不是让其他基督徒帮助这些表面上没有经济来源的人,相反保罗责备、警告这些人要亲手做工(帖后 3:6-15)。保罗不仅没有要弟兄姐妹帮助这样的人,保罗甚至认为这种游手好闲的人要被管教(3:14-15)。

保罗的做法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事实:我们在应用经文时必须考虑到背景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情况不一样,做法就不一样!
实际上,保罗在提摩太前书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照顾弱势群体的原则 – 提前 5:3-16。 这个原则就是:我们帮助的是真正有需要的人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他们,不可累着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5:16)